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附检察机关管辖罪名)
日期:2025-06-24 15:31 浏览:57
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自行侦查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
对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国安、监狱等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使侦查权,具体涵盖以下14类罪名:
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省级以上检察院批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二、机动侦查权(补充性侦查权)
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海关人员走私等)——需经省级以上检察院批准方可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