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附检察机关管辖罪名)

日期:2025-06-24 15:31 浏览:57
据2025年6月24日《检察日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

最高检检察侦查厅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可以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需要由最高检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并指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检察侦查机构。


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自行侦查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

对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国安、监狱等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使侦查权,具体涵盖以下14类罪名:

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司法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省级以上检察院批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二、机动侦查权(补充性侦查权)

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海关人员走私等)——需经‌省级以上检察院批准‌方可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