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ShanDong QiuShiHeXin Law Firm

      

       求是刑事辩护网隶属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本所成立于1993年4月,是潍坊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本市规模最大、专业分工最细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潍坊市唯一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第一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66名,业务及行政辅助人员22名。

刑事法律中心:

        刑事法律事务部是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目前唯一实行强制化专业分工的部室。
        刑事法律事务部组织过潍坊市首届刑事业务研讨会。2005年6月,获全省首届公诉人、律师控辩对抗赛团体一等奖。  
        刑事法律事务部汇集了一批专业资深的刑事律师,秉承“团队力量 集体智慧 维护权利 追求正义”这一求是和信刑事辩护品牌的内涵,建立了一整套业务协作和案情分析讨论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分工协作、统筹安排的工作模式,共同打造刑事辩护品牌。
        刑事法律事务部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1、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及其他案件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3、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三)在法院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上诉人的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会见被告人、上诉人,向被告人、上诉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被告人、上诉人通信。向被告人、上诉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上诉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调查和收集对被告人、上诉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被告人、上诉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被告人、上诉人申请取保候审。
        5、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6、参与一审、二审的法院开庭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上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7、法院判决后,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书内容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四)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 、担任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1)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搜集有关证据,代写刑事自诉状,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依法参与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2、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1)去法院查阅、复制、摘抄自诉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
       (2)调查和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
       (3)依法参与法庭审理,帮助被告人行使抗辩权。

(五)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2、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材料。
        3、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4、参与一审、二审的法院开庭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从重、加重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拟写诉讼文书,搜集有关证据,参与法院审理,帮助被害人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
       2、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拟写诉讼文书,搜集有关证据,参与法院审理,帮助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主张行使抗辩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提出申诉。 人民法院对申诉案件决定再审的,律师按照原审程序进行辩护或代理。
(八)担任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九)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相关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以下服务: 刑事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刑事法律风险评估;刑事犯罪预防体系的建立;刑事犯罪的控告代理、申诉;重大投资或项目中刑事犯罪风险防范;预防刑事犯罪法律培训;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