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故事]知行合一之不断调整诉讼策略

日期:2022-03-17 09:32 浏览:823

前言:2022年春节前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判处了缓刑,该判决现已生效。这案件涉及到罪名是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之一,判缓刑的概率比较小。这个案子我们做到了我们能做的,虽然侦查阶段没有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建议缓刑,但是随着诉讼阶段的变化我们没有放弃并不断调整诉讼策略,最终也做到了缓刑的结果。这个结果离不开律师的努力律师对司法机关人员的影响。

 

审查逮捕阶段谅解失败

侦查阶段尤其是审查逮捕阶段争取谅解与否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因为一方面我们律师并不掌握所有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当事人本人的供述与侦查机关记录的可能不一致,后续阶段当事人也有可能翻供。这个时候我们建议由律师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最终当事人本人或者家属决定是否争取谅解

这起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家属询问了意见,我们分析认为被害人及家属意见对批捕与否很重要,最终当事人家属决定争取被害人谅解。虽然我们、当事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坐在一起谈论了将近8个小时,当事人家属深深地表达了歉意,但是现在看还是因为案件刚刚发生不久被害人及家属还在气头上,谅解没有达成。后当事人被逮捕。

逮捕后谅解成功但仍未取保

侦查阶段谅解达成后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都是常规的辩护策略,概率也比较高,但本案中该策略失败了。

当事人被逮捕后一个月左右,当事人家属和被害人达成了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被害人及家属表示愿意积极支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谅解达成后,我们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侦查机关以已经被逮捕为由未予变更强制措施,让去找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以罪名较重、口供可能发生变化为由未予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最低刑期但未建议缓刑

检察机关之前逮捕了当事人、未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变更强制措施、判处缓刑工作的艰巨性。审查起诉阶段,在谅解、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浅层次意见外,我们必须通过挖掘新的有利情节争取缓刑或者重大证据问题压迫检察机关以取得缓刑的结果。

通过细致、反复阅卷,严密的法律论证,在是目前罪名还是更轻的罪名、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自首等方面根据案件事实提出了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其中犯罪中止是最值得争取的意见。

在认罪认罚协商中,我们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求同存异的顺序控制、把握协商流程的,在自首等方面与检察官达成共识,检察官虽未认可更轻的罪名、犯罪中止,并且我们产生了争论,但我们相信影响到了他,并影响到了量刑建议。知道量刑建议后,当事人表示他的量刑建议比同监室的同样具有自首、谅解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低了一半。

但检察官仍未建议适用缓刑,理由是这是刑法八大重罪之一、几无判缓刑可能。

审判阶段以温和的姿态背水一战

在审判阶段已经退无可退,唯一的就是争取法官的支持。基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综合分析,我们没有采取亢进的方式辩护而是采用温和姿态的辩护。

在当事人方面,我们建议他积极认罪认罚,深刻忏悔,庭审中其表现极好,忏悔深刻。

被害人方面,我们经过被害人家属同意积极申请其出庭,让法官了解到被害人方面的意见,打消法官疑虑,开庭当天被害人父亲也确实到庭。

当庭辩护方面,法庭调查中对一些问题点到即止,在法庭辩论中对一些较容易引起争论的意见没有提及,重点还是在犯罪中止的争取上,同时庭后提交了检索到的一篇认为本案情况应当认定犯罪中止的江西省某法院法官的理论文章。

过年前的某天下午,我们接到了法院第二天去看守所接人的电话,当事人得以与家人团聚。

应该可以以不是有希望而去做,而是做了才有希望去给这个故事结尾。

刑事辩护,永远在路上,在心上。

作者:解得鹏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9806239838(微信同号)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87651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