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得鹏、张正、孙晓蒙、刘帅律师办理的盗窃案打掉《价格认定结论书》
日期:2023-08-16 16:20 浏览:538
2022年11月,律所指派解得鹏、刘帅律师担任涉嫌盗窃案的当事人A的辩护人,指派张正、孙晓蒙律师担任涉嫌盗窃案当事人B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经两当事人同意,辩护人积极与被害单位代理人进行多次协商,促使被害单位与两位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达成和解后,侦查机关对两位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各辩护人分别详细查阅、研究全部案卷材料,多次进行讨论,并向资深律师、潍坊学院李老师请教。辩护人认为该两位当事人虽然构成盗窃罪,但是被盗物品型号、数量事实不清,《价格认定结论书》不应被采信,按照有利于被告原则应以更低的数额认定被盗物品的价格。辩护人分别向两位当事人分析了在案证据,说明了辩护意见,两位当事人认可辩护人意见。辩护人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并就被盗物品价格认定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承办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本案被盗财物价格减少到《价格认定结论书》中认定数额的44%。
后经量刑协商,最终与检察官达成一致,两位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3年8月,法院判处当事人A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判处当事人B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当事人均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