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案件|解得鹏、刘家祺律师办理的开设赌场罪案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日期:2024-03-07 14:49 浏览:256
【涉嫌罪名】开设赌场罪
【侦查机关】山东省潍坊市某市公安局
【办理结果】当事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起诉意见书》指控:当事人在某赌博平台参与赌博,发展下级会员并接受投注,获利4万余元。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工作】
1、2023年11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当事人委托解得鹏、刘家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即前往检察院机关递交材料,复制了案件全部卷宗。
2、经过紧张的阅卷工作和法律研究,承办律师提出当事人并不接受下级会员投注,该行为不是开设赌场的行为,同时下级会员身份不清,公安机关未调取相关流水转账,不能排除当事人利用下级会员账号自己赌博的可能等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沟通。
3、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未再将该当事人移送审查起诉。
4、2024年3月,公安机关将本案转为行政案件,认定当事人系赌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辩护意见】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