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把卷宗交给当事人查阅不违规!

日期:2025-12-20 17:41 浏览:212

2025年11月21日,北京律协向侯志远律师送达了《复查决定书》,侯志远律师通过微信将刑事案件材料发给当事人之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没有违法违规,撤销对侯志远律师的训诫处分。自此,争议数年的“律师能不能把卷宗交给当事人查阅”的历史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不过,北京律协仍然建议优先采用纸面核对方式向当事人核对证据,以避免卷宗通过网络传播而不可控。


事件背景   

侯志远律师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时,应当事人要求,通过微信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案件的诉讼文书卷和证据材料,并告知密码,以便当事人核实证据。

当事人随后以“律师不尽责”为由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但律协经调查认定投诉理由不成立,却因侯律师提供案卷材料的行为,依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七条,认定其“超出核实证据的合理范围和必要限度”,给予训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