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部律师解得鹏、孙晓蒙承办故意伤害案件获检察机关更改罪名并做不起诉决定处理

日期:2020-10-20 17:14 浏览:1164

2020年9月29日,由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解得鹏律师、孙晓蒙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过潍坊市某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最终由潍坊市某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李某某了解案情并进行详细阅卷、研究监控录像,针对本案提出李某某构成正当防卫、无法查明伤情是谁造成等辩护意见,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交多份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将其罪名由故意伤害罪改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并且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

目前,本案已提起申诉。

附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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