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采纳解得鹏、张正律师意见 不予批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事人
日期:2021-08-17 09:29 浏览:1449
检察院采纳解得鹏、张正律师意见 不予批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事人
2021年7月初,当事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某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1日下午,解得鹏、张正律师接受其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此时已为检察院审查逮捕的第五天。解得鹏、张正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看守所预约会见,但时间紧迫审查逮捕期间已无法正常预约会见。后经多次与看守所沟通、说明情况后,看守所允许8月12日10时后会见,但前提是当时预约会见的律师提前结束会见。在这种情况下,解得鹏、张正律师只能冒险一试。
8月12日9时许,解得鹏、张正律师即赶到看守所等待,经过焦急等待10时25分会见室内的律师终于会见结束。解得鹏、张正律师即马上联系看守所民警,看守所民警允许律师会见,但时间只有短短的半小时。
时间虽然短促,但解得鹏、张正律师提前对涉及的罪名、司法解释、案件经过详细研究,并草拟了会见提纲。经过会见,与当事人进行了良好的沟通,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对罪名、刑期、能否批捕、案件走向等进行了全面分析。
会见结束后,解得鹏、张正律师草草用餐即进行《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的撰写,提出犯罪情节轻微、绝大部分获利数额不应该计算为犯罪数额、无社会危险性等意见。8月12日下午,检察院上班后,解得鹏、张正律师即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提交,并与主办检察官进行沟通。
8月13日即为审查逮捕的最后一天。当天下午15时30分,解得鹏、张正律师与主办检察官沟通批捕情况,主办检察官称对于犯罪数额其内部也有争议,会认真考虑律师意见,批捕与否还没决定。当天17时30分,经与主办检察官沟通,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后当事人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结束37天羁押,得以与家人团聚,共度“七夕”。